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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简报第83期

发布时间:2010-10-27来源: 点击:

高校档案工作简报

第八十三期

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2008年11月8日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综述

10月18-22日,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本次大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承办,来自全国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馆(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宁夏大学档案馆和延边大学档案馆也应邀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处长蔺海波、国家档案局馆(室)司副司长朱煜、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北京高等教育学会档案研究会理事长王秀卿(原首都体育学院副院长)出席大会并分别致辞。大会还特别邀请了教育部及在京部属有关高校档案部门退休老领导、老理事出席。

会议由秘书长张安民(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馆长)主持,协会理事长冯方一(同济大学档案馆馆长)代表协会做工作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档案工作分会会长陈华新(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馆长)做了“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报告”。

冯惠玲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管理模式主要分为集中制和分散制两种,我国实行的是集中制管理,在瑞典、美国、加拿大等这些国家实行的是分散制管理,档案工作者协会在这些实行分散管理的国家档案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作用。我国的档案工作学会、高校档案工作协会也为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的沟通协调构建了很好的交流平台。

协会理事长冯方一代表协会做了题为《团结奉献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协会二十年的实践历程,以“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规为己任,当好参谋和助手”、“以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为平台,不断提升协会各高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以协会自身建设为基础,保证协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以协会简报为载体,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沟通”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协会的工作实践。报告最后要求: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拓展协会工作的新领域,积极探索协会活动的新方式;二、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在档案业务与学术研究上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创新性,要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学术质量;三、要以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第27号令为契机,积极配合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组织协会各高校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7号令”的活动,进一步推动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四、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联系,努力提高办会水平,要坚持团结奉献,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档案工作分会陈华新会长做了学习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的报告。报告指出,《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新时期新阶段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报告从“发布的背景”、“特色及现实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三个方面解读了《办法》。报告最后希望全国高等学校以学习和宣传《办法》为契机,抓好《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地向前发展,全面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大会最后由冯方一同志宣读了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表彰决定,向清华大学档案馆等25所高校档案馆颁发了协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证书。另有17项档案学研究成果获奖。

大会还收到了来自湖北、福建、四川、重庆、江苏、吉林、天津、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湖南、陕西等兄弟省市高校档案学会、协会或研究会发来的贺信。

大会结束后,会议代表参观了中国人民大学校史馆。下午,组织参观了北京奥运标志性场馆鸟巢。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

团结奉献 求真务实

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在纪念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

冯方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汇聚北京,庆祝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二十周年。二十年前,沐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的春风,经教育部办公厅同意,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在南京大学宣告成立。从那以后,部属高校档案工作者聚集在协会这面旗帜下,互相学习,相互交流,携手同行,共同推动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二十年来,协会在教育部办公厅和档案处历届领导的关心、扶持和指导下,在协会各高校和档案工作者的呵护、关爱和支持下,经过协会历届理事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力所能及地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协会各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规为己任,当好参谋和助手

1988年10月协会成立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6号令》)等档案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档时代的到来,档案工作从此迈入法制建设的轨道。1989年10月10日,原国家教委颁布的《6号令》,不仅是高等学校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具体体现,而且是我国高校档案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必将对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6号令》发布以后,协会积极配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档案处,组织协会各成员高校大力开展档案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各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档案法规,比如召开全校性档案大会、举办橱窗展览、进行档案法规测试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得到了学校各级领导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不少高校开始将档案工作提到学校领导的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办公会议议题,一些高校档案馆也应运而生,相继成立,有的还成立了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总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工作内外环境、软硬条件得到相应改善,呈现出一派蓬勃生机。

然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伴随而来的高校档案工作又面临新的挑战。1999年面对新一轮高校机构改革,许多学校档案馆有的被划出学校机关,纳入直属单位序列,有的重新划归党委办公室,有的则并入图书馆,《6号令》赋予档案馆的行政管理职能被大大削弱。针对这种情况,1999年10月在上海同济大学召开的协会工作暨第六次学术研讨会上,有代表提出修改《6号令》的建议,此建议一提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并在与会代表中产生强烈反响。“一石激起千重浪”,从此,拉开了教育部修改《6号令》的序幕,以后协会积极组织研讨并参与了《6号令》的修改工作。

此外,为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协会还协助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完成了“四大工程”。一是《高校档案通用主题词表》;二是《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三是《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四是《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其中,《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1993年11月16日国家教委以教办(1993)429号文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及委属各高校发布。同时,为配合“四大工程“的推行,有效推动部属高校档案业务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进程,受原国家教委的委托,1990年5月协会在南京大学举办了一期档案著录和主题标引培训班,来自全国10个省市41所高校的档案人员参加了培训。接着1992年6月,由协会协助,原国家教委在山东大学举办了《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试点培训班。来自辽宁、陕西、浙江、湖北、山东5个省21所试点高校的代表参加了培训。期间,原国家教委办公厅马樟根副主任出席开班典礼并作了重要讲话。总之,上述四大工程的编制、发布与施行,为推动高等学校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为平台,不断提升协会各高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

协会的成立,不仅使教育部有了一个联系部属各高校档案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有了一个组织和协调部属各高校档案工作的助手和参谋,而且使部属高校档案工作者有了一个统一的学术性、群众性的组织,有了一个进行档案业务交流、工作研究和信息沟通的平台。因此,开展群众性的档案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不断提升协会各高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既是协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又是协会生命力之所在。

二十年来,我们以协会章程为准则,恪守协会宗旨,坚持“双百”方针,采取多种形式,求真务实,联系实际,贴近工作,积极组织协会各高校研讨学校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力争提升协会各高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不断推动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

1.举办档案馆(室)馆长(主任)培训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高校档案馆(室)馆长(主任)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军人物。只有不断充实、更新档案馆(室)馆长(主任)的管理知识,提高专业水平,才能开拓思路,走出新路,才能适应高校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基于此,协会于1990年、1998年、2000年和2002年分别在大连、北京、宜昌主办,由大连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分别承办了档案馆(室)馆长(主任)培训班或研讨班,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领导每次都莅临指导。1990年8月在大连馆长培训班期间,原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亲临培训班看望学员,并作了重要讲话。2002年在北京大学承办的馆长培训会上,时任国家档案局局长的毛福民同志应邀到会作了题为《档案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记录》的专题报告,使与会者受益匪浅。

2.开展档案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促进校际间友好往来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高校档案工作者是高校档案工作的主力军。组织协会各高校和档案工作者联系实际,贴近工作,开展档案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对提升各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推动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学习和交流的过程,没有充满活力的档案学术研究,没有深入地学习和交流,就没有档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档案工作就会因此失去生机与活力。二十年来,协会坚持大小结合的间隔式运作方式,即隔年一次大会,次年一次小会,每年不间断。截至2006年,协会分别于1989年、1991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和2006年主办,由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中南大学承办,召开了9次大型学术研讨会,共提交论文547篇。借此机会要感谢这些学校的领导,特别是档案馆同仁,他们在精心组织、策划大会的同时,不仅无偿付出了人力和物力,而且还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财力上的赞助。正是这些学校的无私奉献,才使得每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那么,协会在主办两年一次大会的同时,为了让更多在档案工作一线的同志参加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作为对协会活动的一种补充形式,协会下属5个小组每两年组织一次业务与学术交流活动。虽然会议规模较小,但更能紧密结合实际,贴近工作,让更多在档案工作一线的同志参加,因而更具时效性,更有凝聚力,更能激发大家投身档案学术研究的积极性。

3.评选奖励档案学优秀成果,激励高校档案工作者从事档案学术与研究的积极性

评选和奖励档案学优秀成果,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励协会所属高校档案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档案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自1991年以来,协会组织了6次征文评奖活动,从446篇征文中共评选出获奖论文108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68篇,并给获奖者适当奖励。2007年4月协会还制订了《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努力为高校档案专业人才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以协会自身建设为基础,保证协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是协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二十年来,协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1.注重协会班子建设。理事会是协会的领导核心,是协会运作的指挥中心。“团结奉献,求真务实”是历届理事会的共同特点和真实写照,“民主、团结、平等、协商”则是理事会成员共同的理念。每次理事会换届都采取了民主推荐、公开选举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大家的意愿。而每年一次的理事会议,议题明确,议事认真,注重时效,成果显著。

2.重视协会章程修订。协会章程是协会工作的行为准则,对指导协会工作,健全协会组织,开展协会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部属高校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拓展,协会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不同程度的变化,协会章程需要作适当的修订。因此,协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分别在1993年、1997年、2001年和2006年的会员代表大会上对协会章程作了4次修订,使之更加规范、更趋完善、更有指导意义。

3.适时调整协会小组。协会小组是协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小组活动是协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协会活动的一种补充。为了便于相互学习与交流,更有效地开展小组活动,理事会根据大家意见,于2001年打破了原来区域性分组的格局,重新按学校类型对协会小组进行重组,后又于2006年对协会小组作了适当调整,将原来的7个小组调整为5个小组。

4.积极发展协会会员。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从1998年起陆续有国家其它部委所属高校划归到教育部,同时调整合并了一些高校。接着,有关高校纷纷提出申请要求参加协会,理事会根据协会章程,按照相关程序,从1999年4月开始至今,已发展了39个会员单位,由当初的38个会员单位发展到现在的77个。这些新的会员单位的加盟,为协会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无限生机。

四、以协会简报为载体,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沟通

《高校档案工作简报》(以下简称《简报》)是协会各高校档案馆(室)之间互通情况、交流信息、加强联系的园地。主要以短、平、快的形式,反映协会工作,交流各校档案工作新情况、新进展、新做法。自1988年10月以来,伴随协会成长的步伐,《简报》已走过了二十个春秋。二十年来,协会已编印发行《简报》82期,发表各类信息共计498条。《简报》恰似一座空中的彩虹,一条无形的纽带,把协会与各高校、把高校与高校之间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了校际间的交流与沟通。

同志们,回眸二十年历程,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走向成熟。二十年来,协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协会各高校档案业务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档案工作软硬条件大幅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教育部办公厅和档案处领导关心、扶持和指导的结果,是协会各高校积极支持、重视和配合的结果,是协会各高校档案工作者呵护、关爱和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协会理事会向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向协会各高校及档案工作者表示衷心地感谢!

然而,我们在欣喜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协会工作与协会各高校档案工作者的要求与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不少的困难,比如在创新协会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上,在档案学术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上,在加强协会的组织协调能力上还做得不够,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不断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年的实践表明,协会工作只有根植于高校档案事业之中才有作为,只有突出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才有生机,只有得到协会各高校的支持与配合才有动力,只有争取教育部办公厅和档案处领导的关心与扶持才有保证。二十年华诞是协会发展史上继往开来的里程碑,它标志着一个新的征程的开始,在我们扬帆启航,驶向新的彼岸的时候,我们今后应该努力做到: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拓展协会工作的新领域,积极探索协会活动的新方式;二、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在档案业务与学术研究上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创新性,要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学术质量;三、要以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第27号令为契机,积极配合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组织协会各高校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7号令》的活动,进一步推动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四、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联系,努力提高办会水平,要坚持团结奉献,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按照党的十七大指引的正确航向,乘风破浪,向着新的彼岸前进,为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和促进协会各高校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议纪要

教育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2008年10月18日在北京雅悦酒店召开。冯方一理事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一、通报协会20周年纪念大会筹备情况;二、审议冯方一理事长大会工作报告;三、讨论表彰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档案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四、通报9月上海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情况;五、报告协会经费收支情况及20周年纪念大会经费预算;六、商定2009年理事会议地点、时间及有关议题。

会议认为:一、这次协会成立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予以了大力支持。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吕小明馆长,精心组织、积极策划、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二、冯方一理事长代表协会将要作的工作报告客观、实在、真实、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协会20年来的工作。

会议根据20年来承办协会活动或工作、历次征文和向《简报》投稿排名,以及协会成立时主要发起单位等条件,决定对清华大学档案馆等25个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17项档案学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获得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每校奖励1000元,获得档案学优秀成果奖的每项奖励200元。同时决定提高小组活动的经费标准,按每校300元标准发放2009年小组活动经费。另外,为纪念协会20周年出版发行的《学府兰台 如歌岁月》一书,因编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直接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决定对厦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7名编辑人员按人均500元标准发放劳务费,以示谢意。

会议最后决定,2009年理事会议明年暑期在长春吉林大学召开,主要商议2010年大会有关工作。

(秘书处)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

关于表彰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协会各团体会员:

为了总结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20年来的成绩,激励协会各高校积极参予协会工作,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推动协会各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按照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议提出的关于评选表彰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决定对清华大学档案馆(室)等25个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为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再作出新的贡献。并希望协会各高校档案馆向先进单位学习,积极参与协会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协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而努力。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协会工作先进单位(25个)

清华大学档案馆

南京大学档案馆

复旦大学档案馆

武汉大学档案馆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

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

山东大学档案馆

北京大学档案馆

中国科技大学档案馆

南开大学档案馆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

同济大学档案馆

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

厦门大学档案馆

重庆大学档案馆

中南大学档案馆

西南财经大学档案馆

东南大学档案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

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

华东理工大学档案馆

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

浙江大学档案馆

天津大学档案馆

中山大学档案馆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

关于印发首次档案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协会各团体会员: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充分调动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所属高校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档案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推荐、评审,共评出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首次档案学优秀成果奖17项。获奖名单如下:

论文类:

长安大学

吕建辉

《论档案馆(室)人本管理中的“导化”》

长安大学

吕建辉秦健玲

《论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体系的建立》

华中科技大学

上官萍

《高校重组后的档案整合》

华中科技大学

江国富肖波等

《集成网络环境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型分析》

北京林业大学

张月桂

《档案在本科教学评估中发挥的重要凭证作用及几点思考》

江南大学

盛 群

《独立高校档案服务的四种新理念》

江南大学

牟丹阳

《高校档案价值形态的探讨》

著作类:

浙江大学

金更达吴永志

《数字档案馆理论与技术研究》

编研类

中国农业大学档案馆

《中国农业大学史料汇编(1905-1949)》上下卷

中国农业大学

高瑞霞

苏雅澄

蔡 琦

《中国农业大学百年校庆丛书——百年掠影》

上海交通大学

陈华新

《集大成得智慧——钱学森谈教育》

同济大学

钱梅芳

《百年同济百名院士》

同济大学

屠听泉

《同济大学史(第一卷)》

华中师范大学

张安明

刘祖芬

《百年老照片》

华中师范大学

张安明

刘祖芬

《江汉昙华林——华中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陈国坚 肖 思

苏兆文 曾 慧

王 苹 黎 群

李 萍 顾美玲

《华南理工大学教育思想文集》

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

《华南理工大学名师——张进》

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

北京高校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座谈会

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

2008年10月10日,北京高校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的档案馆馆长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对进一步深刻理解《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表了意见,对有关条款结合学校实际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进行了讨论,有的学校还介绍了他们当前学习宣传《办法》的情况。会议由北京高校档案研究会理事长王秀卿主持,教育部办公厅、北京市教委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处长蔺海波到会并讲话。

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与会同志认为,《办法》的公布是大家期待已久的高校档案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办法》对高校档案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条件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使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办法》还对档案的管理、利用、公布、奖惩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档案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会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同志讲,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办法》,有令则行,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同志作了较为系统的发言,认为《办法》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关注新技术环境下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体现出新形势下高校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思想,指出《办法》贯穿了“一种思想,两个原则,三个体系,四个建设”,即始终贯穿“依法治档”的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构建了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人员体系和条件体系三个体系,突出了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四个建设。会后学校将开展宣传月活动;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同志讲了学习体会,并表示按照《办法》的要求修订学校的档案管理办法。与会同志发言热烈,对有关问题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蔺海波处长介绍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和发布的背景,对《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并指出《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l、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体制保障机制;2、突出了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3、强调了高校档案资源建设的“大档案”理念;4、指明了高校档案工作服务的方向:5、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商处长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办法》提出了建议:《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是当前高等学校档案战线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全局,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高校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的战略性思考;同时,要从微观上联系学校自身的实际,依托《办法》来创造条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研究会理事长王秀卿就当前学习贯彻《办法》提出了建议:l、要立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办法》,档案馆负责人、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2、加强宣传,会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争取领导的支持,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工作。3、档案部门要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的档案管理办法。4、研究会近期将举办报告会,并将在年会上交流学习贯彻的经验,结合学习贯彻《办法》努力开创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办法》公布后,北京市教委及时转发并提出学习贯彻的意见,北京高校档案研究会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京高档研【2008】7号),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研究会还将组织有关活动进一步推进《办法》的学习和贯彻。

(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西南财经大学校史馆暨抗震救灾展览馆

接待5000余名师生参观,反响热烈

为展示我校三次创业、波澜壮阔的厚重校史,特别是展现我校师生在“5.12”大地震中积极抗震救灾的光荣事迹,进一步激发全体师生知校、爱校、建校,以饱满的热情投身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事业,校史馆暨抗震救灾展览馆自8月31日开馆以来,截至10月10日,己接待师生5000余人(作为新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2008级4300余名本科新生全部参观),在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

通过参观学习,同学们真切了解到在“5.12”地震发生后,学校迅速行动自救互救,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捐款捐物、组织志愿者支援重灾区、成立灾区爱心学校、参与灾后重建出谋划策等等,为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做出突出贡献的整个过程。面对西南财大的光荣历史、辉煌成就和抗震救灾的生动展示,同学们深刻领悟了“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的凝聚、升华和“抗震救灾,有我西财”的光荣、责任和感动。

参观后,同学们纷纷提笔留言,写下了心灵的震撼和胸中的豪情。他们写道:“光辉历史激励前进步伐,战胜灾难挺起不屈脊梁”,“人间有爱,西财有情”,“西财,我无悔的选择”、“骄傲与感动,给您,西南财大”,“把感动化作前进的动力,扬起西财新的风帆”等等;大家决心要在学校光辉历史和感人现实鼓舞和激励下,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加倍努力学习,人人奋发有为,续写财大历史新的篇章。

展览期问,封希德书记、赵德武校长专程参观了抗震救灾展览馆,对档案馆的展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宝贵意见。

(西南财经大学 档案馆)

欢聚明珠塔共度重阳节

重阳登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2008年10月7日,同济大学档案馆全馆人员与9位退休老同志喜气洋洋地登上东方明珠电视塔,共度重阳佳节。

大家站在350米高的太空舱,俯瞰纵横交错的高架,飞越浦江两岸的大桥,风格各异的高楼大厦,两岸美景,一览无余。纷纷感叹今日上海的飞速发展,合影留下美好的纪念。中午,大家在东方明珠空中旋转餐厅聚餐,品尝各式美食,畅谈各自近况,其乐融融。而后又参观了《上海城市历史发展陈列馆》,了解昔日上海人民的劳动生活场景,了解老上海的民俗风情和城市的沧桑变化。老同志们驻足观看幸福的感觉在脸上洋溢。

(同济大学档案馆)

协会秘书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    邮编:430079

邮箱:archive@mail.ccnu.edu.cn

版权所有: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协会